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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中心组召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2-26

2月23日,院党委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二次集体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委书记宫滨主持会议,全体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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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从2023年9月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再到此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对新质生产力作出全面阐释、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为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力制度保证。

会议强调,要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我院各类安全隐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后勤保障部要到各院区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重点时段期间全院的安全生产。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部署落到工作实处,不断开辟我院高质量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要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院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