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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GB34914-2021 CMA和CNAS能力扩项
发布于:2021-12-23

近日,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发改环资规〔2021〕1755号)。其中,《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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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覆盖的产品范围是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反渗透膜或纳滤膜作为主要净化元件,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小型净水机。净水机水效等级依据国家标准《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34914-2021)确定。

新发布的GB 34914-2021《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其标准适用范围由原来单一的反渗透净水机增加了纳滤净水机。水效等级由原来的5个等级划分,变为3个等级划分。相较2017版标准,其水效要求有所提高,根据专家评估,新版标准预计将淘汰40%以上的落后产品。

自2022年7月1日起,《规则》覆盖范围内的净水机应当于出厂前或者入境前加施水效标识。生产者应当于产品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产品入境前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授权机构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公告备案信息;核实并撤销水效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相关备案信息并及时公告。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可对标识违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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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机水效标识的使用规定,将给消费者提供明确、有效的净水机产品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选购高效节水产品,同时也将促进生产企业研发生产优质的节水型产品,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随着水效新国标的发布以及净水机水效标识规则的实施,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提前部署,研发相应的检测设备,培训相关的检测人员,为GB34914-2021的检测准确性和时效性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目前实验室已获得该标准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为净水机水效标识备案检测做好了准备,竭诚为各企业提供净水器水效验证和备案检测以及相关标准测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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